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的內(nèi)容是什么?緩刑考驗期限從什么時間起計算?
2023-05-22 09:58:09 來源:名律網(wǎng)
緩刑兩年是指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實行兩年的緩刑考驗期限,緩刑考驗期滿后,沒有犯新罪也沒有發(fā)現(xiàn)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,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(zhí)行,并公開予以宣告。

法律依據(jù)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七十三條
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。
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一年。
緩刑考驗期限,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七十六條
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,在緩刑考驗期限內(nèi),依法實行社區(qū)矯正,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(guī)定的情形,緩刑考驗期滿,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(zhí)行,并公開予以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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